項目名稱: | 肥東縣振興社區租賃住房附屬商業經營權轉讓 | ||
項目法人: | 合肥東部新城住房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地址: | |
立項批文名稱: | 此項目無立項批文信息 | 項目審批單位: | 此項目無立項審批單位信息 |
監督部門: | 肥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代理機構: | 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平臺: | 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項目建立時間: | 2023-01-09 00:00:00 |
肥東縣振興社區租賃住房附屬商業經營權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
肥東縣振興社區租賃住房附屬商業經營權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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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3ADDCJ00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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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
合肥東部新城住房租賃有限責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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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承諾 |
委托方承諾本次轉讓行為已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保證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遺漏、虛假陳述或嚴重誤導,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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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競價期限 |
1、公告期:2023年1月10日9:00始至2023年1月29日17:00止。 2、網絡競價自由報價期:2023年1月10日9:00始至2023年1月30日10:00止,自由報價期滿進入限時報價期,限時報價周期為18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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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標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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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 |
所在層數 |
結構 |
建筑面積(㎡) |
轉讓期限(年) |
轉讓底價(萬元/年) |
交易保證金(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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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縣振興社區租賃住房附屬商業經營權轉讓 |
第1、2層 |
鋼混 |
約636 |
6 |
5.7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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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標的位置:肥東縣撮鎮鎮振興社區宣小組。具體位置范圍需現場踏勘時向委托方了解清楚。 2、標的房屋權屬情況:無房地產權證、有土地使用權證,標的無權屬糾紛,委托方將提供該處標的的權屬證明,方便受讓方辦理相關證照。 3、本次標的按現狀移交,其他瑕疵情況需由意向受讓方現場踏勘時自行了解清楚。 4、本項目無優先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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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要求 |
1. 經營權轉讓標的的用途為商業; 2. 成交后,受讓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及全部損失均由受讓方承擔,與委托方無關; 3. 受讓方使用上述場地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如由此造成受讓方不能按預想的方案使用場地并導致合同不能履約的,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4. 受讓方對標的資產經營權轉讓期間不得從事違法行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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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費用及履約保證金支付 |
轉讓費用每12個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本項目免轉讓費用裝修期為轉讓期外1個月。履約保證金為實際成交后,前三個月轉讓費用之和,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簽訂生效前提交,合同終止且無受讓方責任后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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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意向受讓方資格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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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境內企事業法人、其他組織,且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方可參與項目登記及競價: (1)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公告截止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及自然人登記及競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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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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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現場踏勘標的,就標的相關情況主動向委托方咨詢,自行了解使用該場地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完成登記的意向受讓方都視同已實地踏勘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并認可經營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2.公告所列示的標的建筑面積僅作參考,不作為確定場地經營權轉讓費用的依據,最終以標的實際面積為準。標的實際面積與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積不符的,不調整成交價格。 3.受讓方在合同履約期限內,不得轉讓。 4.轉讓期內,受讓方負責經營場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標的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5.轉讓期內,受讓方對標的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委托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受讓方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損失應由受讓方承擔賠償責任。標的的裝修、裝潢費用及轉讓期內場地的維修費用全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6.轉讓期內,受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轉讓費用。如因法律法規及市政規定需要拆除或改造標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轉讓費用按照實際轉讓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實際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7.《經營權轉讓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受讓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無償歸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將標的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交還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8.受讓方應在《成交確認書》出具之日起30日內與委托方簽訂經營權轉讓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雙方須按照合同約定辦理公開手續。 9.特別說明:(1)標的房屋按現狀移交,意向受讓方必須現場實際踏勘待標的,房屋交付后如發現屋墻體、樓地面、屋面及管道滲漏門窗破損等問題需要維修,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室內無電梯及空調,一切裝修費用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進行室內裝飾必須滿足消防驗收要求(包括消防噴淋、防火門或防火卷簾、消防箱、防聯動裝置、火災報警裝置等),不得封堵消防通道。消防報驗、驗收由受讓方負責。 (3)房屋無水、電、氣、需受讓方自行開戶安裝,如需水電增容需受讓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費用。 (4)經營項目必須符合相關規定,不得從事產生煙塵、噪音和刺激性氣味等污染項目,不得從事機械加工等項目,不得經營或存放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從事其他擾民或有安全隱患行業,不得從事違法項目。 (5)受讓方報價前,需自行前往相關部門了解標的房屋是否可以取得相應許可,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諾和保證。 10.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所附《經營權轉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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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讓方確定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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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采用網絡報價,項目最高報價者為受讓方,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注:最高報價是指不低于公告底價的最高報價,由于系統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競價中止時的最高報價不作為本項目最高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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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意向受讓方參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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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注冊 |
意向受讓方須完成交易主體庫登記申請方可參與本項目登記。具體方式如下: 意向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憑借第三方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簽發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以下簡稱:CA)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初次通過CA登錄電子服務系統的交易主體進入首頁后選擇CA登錄。 具體流程參見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辦事指南-《交易主體登記指南(投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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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登記 |
1.登錄:完成主體庫登記的意向受讓方,直接登錄安徽(區域)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網址:http://www.hfztb.cn)。點擊左上角項目登記,查詢所需登記標的,并點擊操作按鈕,確認系統跳轉至安徽公共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http://hy.ahggzyjy.com)。 2.頁面跳轉至資源交易集團電子交易系統后,點擊左上角的產權交易欄目,在列表中選擇有意向的標的點擊我要參與,再點擊項目登記提交登記申請,意向受讓方可選擇一個或多個標的進行登記。登記申請時填寫的保證金繳款賬戶須與意向受讓方實際繳納保證金的銀行賬戶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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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交易保證金 |
意向受讓方登記成功后,須通過企業庫注冊時填寫的己方賬號以轉賬的方式足額匯入標的對應的交易保證金。不得通過現金匯款方式繳納交易保證金。 保證金賬號如下:
保證金支付完成后,意向受讓方可登陸安徽合肥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點擊“保證金查詢”查看保證金支付狀態。若顯示“未支付”,可點擊查詢按鍵刷新支付狀態。若刷新后保證金支付狀態仍顯示“未支付”的,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時聯系技術電話支持(0551-66223830、4009980000)進行反饋。 注意事項:保證金支付以到賬時間為準,意向受讓方須確保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公告截止時間前到賬,網上登記系統將在到達公告截止時間時自動關閉。如因賬號錯誤、保證金數額不足、保證金未在規定時間內到賬、現金繳款等原因造成未能登記及競價成功,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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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競價 |
1.保證金狀態為“已支付”的意向受讓方方可點擊“進入競價系統”參與競價活動。 2.競價規則詳見本公告附件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3.本項目標的每輪加價幅度:500元/年或其整數倍。 4.如標的有優先權人的,須按照上述要求及時辦理注冊、登記及保證金繳納手續,方可進入競價系統行使優先權。逾期或者未按規定完成上述流程視同放棄優先權。 重要提示:請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瀏覽器登錄競價系統,否則可能導致異常。鑒于互聯網環境可能存在的時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受讓方應盡量在自由報價期內充分報價,在延時競價期內及時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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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向受讓方須在公告期內完成注冊、登記及交易保證金繳納手續,因未在規定時間完成上述手續造成無法參與競價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上述注冊、登記及競價等具體操作流程請參見本公告電子附件《產權交易操作手冊》。 疫情期間,各市場主體均應當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間交易服務指南》(官網鏈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活動,謝謝理解、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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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競價結束后相關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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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及《成交確認書》 |
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在網站上發布成交公告。 《成交確認書》領取時間: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 《成交確認書》領取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深秀路2號肥東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東北角,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產權交易部; 《成交確認書》領取要求:受讓方為企業的須派專人攜帶單位介紹信(或公司授權書)、本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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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處置 |
1. 按公告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合同簽訂并在完成合同公開程序后五個工作日內退還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其他意向受讓方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 2.保證金只退還至意向受讓方繳款賬戶。因收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證金無法退還或遲延退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經監督部門調查認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為,交易保證金不予返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雙方交易服務費后,余款轉至委托方指定的賬戶。 (1)意向受讓方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成交資格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的; (3)意向受讓方采取不正當手段影響和干擾其他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活動的; (4)受讓方無正當理由放棄成交資格的; (5)受讓方未按交易文件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或簽定《經營權轉讓合同》的。 4.在《成交確認書》發放后,超過40日未完成合同公開的,則將本項目交易保證金轉入委托方賬戶。 5.受讓方逾期未支付相關價款,委托方可以重新交易。重新交易時,原受讓方不得參加,且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交易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成交價款低于原成交價款的差價。原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上述費用的,委托方保留依法追償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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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方式 |
若對成交公告有異議,可自成交公告發布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異議,異議材料遞交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深秀路2號肥東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東北角,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產權交易部,聯系電話:0551-67758762。(一)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姓名、地址、有效聯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的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姓名;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由異議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競價人的; 2.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3.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4.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若異議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或未在規定時間內答復的,異議人可以在答復期滿后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肥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提出投訴,聯系電話:0551-6771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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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服務費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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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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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讓方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時間內至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處查閱委托方向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供的項目材料。上述材料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對標的的任何擔保責任。 2.任何要求澄清公告的意向受讓方,均應于公告截止日前3個工作日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向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遞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對本公告進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將在網站上及時發布(網址:http://ggzy.hefei.gov.cn),該公告內容為公告的組成部分,對意向受讓方具有約束力。意向受讓方應主動上網查詢。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不承擔意向受讓方未及時關注相關信息的責任。 4.在公告截止時間前,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可以視具體情況,延長公告截止時間,并在網站上發布變更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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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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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 |
聯系人:許明峰,聯系電話:13695601915;0551-67707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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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庫注冊 |
聯系電話:010-86483801轉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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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聯系人:董洋洋,聯系電話: 0551-677587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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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支持 |
4009980000,0551-66223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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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意向受讓方如需咨詢,務必首先認真閱讀本項目公告,并針對具體條款進行咨詢。 本公告為本項目唯一法定文書,一切解釋以本公告為準。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釋權歸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
附件1:
網絡連續競價須知
1.本項目采取網絡連續競價、項目最高報價者得的方式確定成交人。本項目所稱網絡連續競價是指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依據公告約定通過電子競價系統進行多次報價,并最終確定成交人。
2.網絡連續競價方式適用于1家及1家以上合格意向方參與的競價項目。
3.意向方進入競價系統進行報價,即視為接受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就本項目發布的公告(包括附件及變更公告)、《產權交易操作手冊》及其他形式通知的全部內容并無異議。
4.本次競價活動由自由報價期和延時競價期組成。
5.報價具體流程如下:
(1)公告發出后即進入自由報價期。自由報價期意向方可以對意向標的充分報價,有效報價不得低于公告底價和現有最高有效報價。下一輪報價應在前輪報價的基礎上增加一個或幾個加價幅度。意向方一經報價,不得撤回,當其他意向方有更高報價時,其報價即喪失約束力。
(2)自由報價期結束后,進入延時競價期。本項目延時競價周期為180秒。延時競價期內如無人加價,則自由報價期最高出價者即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延時競價周期內如出現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延時競價周期;在一個延時競價周期內如未出現有效報價,則報價結束,當前最高有效報價者即成為成交人,該標的競價活動結束。
(3)根據有關規定享有優先權的意向方,在競價過程中,可通過行使優先權將當前最高報價確認為自己的最新報價,使自己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電子競價系統界面的報價歷史中最高報價將變為優先權人的報價,優先權人成為當前最高報價人,此時其他意向方的前次報價自動失效,其他意向方應決定是否再次報價。沒有更高報價的,交易標的由優先權人競得。如優先權人未及時行使優先權,則視為放棄優先權。
(4)設置多級優先權時,行權級別不同的優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級別高的優先權人行權成功。行權級別相同的優先權人在相同價格上行權的,行權時間在先的優先權人行權成功。
6.結果確認。競價結束后狀態變為“競價結束”,本次報價結束,可以通過電子競價系統查看報價結果。競價結束且無異常情況,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對本次競價結果進行核查,競價結果僅作為成交依據,最終成交結果以成交公告為準。
7. 意向方應認真填寫注冊、登記信息并應及時修改初始密碼(若有),對自己的賬戶信息保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擔責任。
(1)如因意向方所填寫的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其無法參與競價或無法行使優先權;
(2)因意向方原因導致其賬戶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3)因意向方自身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競價。
8.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有權中止項目。由此產生的網絡報價結果,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不予確認,且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電子競價系統無法正常運行的;
(2)由于電子競價系統服務器受到攻擊、通訊網絡故障、系統設備故障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務中斷或延遲;
(3)因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操作失誤導致起始價、加價幅度、自由競價階段結束時間、限時競價階段結束時間、優先權人行權時間等設置錯誤的;
(4)《合肥市產權交易中止和終結交易操作細則》規定中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5)需要中止網絡競價活動的其他情形。
9.異常情況處理
如因系統故障導致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未能及時暫停報價而出現報價結束的,或因系統故障導致項目信息需要重建的,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中止報價活動。中止報價活動時系統顯示的最高報價僅為當前最高報價,非成交價格;最高報價者僅為當前最高報價的意向方。
采取中止報價活動的,待影響報價正常進行的事項消除后,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將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時間和方式繼續報價或重新組織報價,規則如下:
(1)競價記錄可以恢復的,已獲得競價資格的意向方繼續報價。繼續報價時按暫停報價時的最高報價者及其報價作為起始狀態并設置一定時間的自由報價期及延時報價期繼續組織報價。
(2)如繼續報價無人應價時,則確認起始狀態的價格為成交價格,起始狀態的最高報價者為報價最高的意向方。按照本須知第6條的規定確認成交人。
(3)競價記錄無法恢復的,重新組織競價,確認成交人。
10.其他未盡事項詳見《合肥市產權交易電子競價交易規則》(合公法【2020】15號)
11、本須知最終解釋權歸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附件2:
經營權轉讓合同
委托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合 同 簽 訂 地 點:
合 同 簽 訂 時 間:年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的地址、面積、用途
座落于 (與公告一致) 間 數 (與公告一致)
建筑面積 (與公告一致)m2 用途 (與公告一致)
第二條:轉讓期限
場地轉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計 年整。免轉讓費用裝修期:天。
第三條:履約保證金
場地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 (與公告一致) (¥元),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生效前將履約保證金交付給甲方。如乙方轉讓期間無違約情況發生,該履約保證金在轉讓期滿后退還乙方(不計息);如乙方發生違約行為,則違約金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及時結清轉讓期間應承擔的轉讓費用及各項費用(含違約金),否則此類款項將直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第四條:經營權轉讓費用、交納方式、交納時間
(一)第一年轉讓費用為人民幣:(¥ 元)。遞增情況:。(按成交確認書)
(二)乙方將轉讓費用繳至甲方指定的賬號(戶名:,開戶行:,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商定的方式進行支付。合同期內如甲方需要變更轉讓費用結算賬戶,應及時將變更后的賬戶書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首期轉讓費用,計:個月成交轉讓費用(¥元)(按成交確認書),轉讓費用每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轉讓費用應在下一個使用期開始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條:場地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約保證金及首期轉讓費用后,應于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場地交付給乙方。乙方未及時付清應付款項的,甲方有權拒絕交付場地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實際轉讓期不進行順延,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原因推遲交付,則將轉讓終止時間進行等長時段的順延,實際轉讓期保持不變。
3、甲方交付場地時應保證場地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態(轉讓時另有約定的除外),《場地現場交接清單》經雙方交驗簽字并移交鑰匙后視為交付完成。甲方應保證經營場地交付乙方之前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數字電視、寬帶網絡、衛生等相關費用應予以結清。
第六條:場地收回
1、合同期滿或經營權轉讓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或經營權轉讓合同解除后 日內無條件將場地及附屬設施、設備歸還甲方。
2、乙方交還場地時應保證場地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完好狀態,轉讓期內乙方添置的可移動的物品可自行收回,搬離屬于乙方的有關設施設備及財物并保持場內建筑的完好狀態,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逾期未搬離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追究法律責任和索取任何賠償,涉及相關費用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場地的裝修裝飾、改造后不可移動的建筑和設施設備無償歸甲方所有,須按照當時的狀況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4、乙方同時應結清場地使用期間的水、電、燃氣、通訊、有線及/或數字電視費、寬帶網絡費、衛生、場地、附屬物及相關設施設備的日常維修費等所有費用。
5、甲乙雙方現場驗收交接后在《場地現場交接清單》上簽字,甲方收回場地,乙方無故不予配合的,甲方單方予以收回,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場地裝修改造及維護
1、場地使用期間,乙方對經營資產進行統一裝修、裝潢、改造,須遵守合肥市相關規定施工,工方案或裝修計劃書面報甲方同意并報建設規劃等部門審批后,方可實施。裝修、裝潢不得改動或破壞建筑物的主體結構并保證建筑的安全性。改造、裝修、裝潢工程的報建及工程完成后的竣工驗收等相關手續由乙方自行辦理。經營資產的裝修、裝潢、改造工作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擅自改動或破壞場地結構,乙方應立即恢復原狀。乙方裝潢和使用場地不得損壞甲方或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因裝修和使用場地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后或合同中途因故終止,乙方所有改造裝修無償歸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拆除、搬離、損毀。
2、乙方裝修中應確保不會破壞場地主體結構并不得破壞或改變甲方與相臨產權人的產權界限,否則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引起的產權糾紛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監督裝修施工過程,并有權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見。
3、如乙方因經營需要對安全、消防、水、電、通訊等基礎設施、設備進行改造或升級的,須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進行,改造升級的施工由乙方負責,所需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設施改造升級后不可移動的部分應在經營結束后完好無償地移交給甲方。
4、在場地裝修及設施、設備改造過程中,乙方必須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過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對乙方進行場地裝修或設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經濟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應保障該場地及附屬設施主體結構交付時處于安全適用狀態,轉讓期內,經營場地及附屬設備設施的修繕、安全管理等工作及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對于乙方裝修、裝飾、改善和增設的他物,甲方不承擔維修義務,但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場地主體結構(基礎、柱、梁、板)的維修、場地的屋頂漏水及在施工單位質保期內的維修除外。屬于甲方維修范圍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 日內組織維修,也可委托乙方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屬于乙方維修范圍的,乙方也應在發現后 日內組織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阻攔甲方維修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場地及附屬設施設備使用過程中的日常維護、安全管理由乙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場地及附屬設備,因乙方原因造成毀損滅失或發生故障的,由乙方負責修理、更換或按市場價賠償,具體方式由甲方決定;乙方拒絕的,甲方有權自行維修或購置新物,費用自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場地轉讓費用并出具收款票據。
2、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辦理轉讓證照所需證明等相關材料。
3、甲方對場地主體結構的安全負責,并負責場地主體結構日常的維修、維護。
4、甲方按現狀提供場地現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擔合同期內此類設備的檢測、維修、使用、監管等義務,轉讓期內此類設備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在轉讓期限內,甲方如以出售、贈與、互易、出資、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變更場地的產權,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6、甲方應保證場地無產權糾紛,如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關責任,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轉讓項目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辦妥相關環評、消防備案及轉讓證照等相關手續。
2、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轉讓費用及承擔各項費用,轉讓期間該場地產生的水費、電費、衛生費、電話(網絡)費、物業管理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負責合同履行期內場地日常維護管理、安全、消防、門前三包等事項并承擔產生的相應費用。
4、乙方負責場地附屬設施、設備使用期間的安全檢測、維護保養、故障維修等事宜,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對設施、設備使用不當或監管不當所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照消防部門要求配備齊全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應保證消防通道暢通。甲方及上級部門對場地內安全消防設施進行工作檢查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等問題應及時整改。
6、如場地主體結構需要維修、維護的,乙方須書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轉讓時應協調好與其他業主以及物業公司之間的關系,同時應避免損害甲方的權益。
7、乙方承諾:
(1)為本項目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
(2)僅允許將場地用于大中小學生研學和勞動教育,不得另做他用,不得轉讓;
成交后如未履行其承諾的服務內容,或在履行服務內容時沒有達到所作前述服務承諾,視同提供虛假承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上報監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相關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公告及有關承諾簽訂合同,不得擅自變更。甲、乙雙方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對任何因雙方擅自變更合同引起的問題和合同風險由雙方自行承擔。
(二)因甲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應對乙方裝修部分在進行專項評估后進行補償。
(三)因乙方單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轉讓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轉讓期間因轉讓需要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補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實際轉讓時間結算轉讓費用及各項費用,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互不進行任何經濟補償,甲方對于乙方經營權轉讓期間的裝修部分不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如果政府部門、拆遷單位對于場地的裝修部分進行專項經濟補償,則該項裝修補償款為乙方所得:
1、該場地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范圍的。
2、因場地所在地段整體性商業開發等需要拆除該房屋的。
3、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場地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相關損失的。
4、其他不可預見的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場地,責令乙方限期清場搬離,此類情形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于乙方轉讓期間所實施的裝修改造部分不進行任何補償:
1、擅自將該場地轉讓或轉借給第三人的,與他人合作轉讓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轉讓費用達 日的。
3、欠繳各項費用達 (¥ 元)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場地主體結構的。
5、利用該場地從事違法活動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處理好鄰里關系導致甲方被投訴、起訴或陷入其他爭議、糾紛的,以及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行為的。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場地,每延遲一天應按成交價格的每天轉讓費用 元/天的標準承擔違約賠償金,或相應順延轉讓期限。
2、甲方未及時對場地主體結構進行維修、維護,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須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3、轉讓期內,甲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4、如因該產地的產權糾紛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評估損失并予以補償。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條第五款所列行為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對該產地進行裝修或在施工中破壞房屋結構、附屬設施設備、產權界限的,甲方除有權要求損失賠償外,乙方還須對損壞部分進行維修復原。
3、轉讓期內,乙方因單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元)。
4、轉讓期內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轉讓費用,除須補交轉讓費用外,每遲付一天應按 成交價格的每天轉讓費用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5、經營權轉讓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約定時間清場并返還場地的,除須按最后一期轉讓費用標準補交延遲交付時間段內的轉讓費用外,每延遲一天還應按成交價格的每天轉讓費用 元/天標準承擔違約金。
6、乙方經營權轉讓期內發生的違約金均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繳納。
第十三條:乙方接收場地后,該處場地、附屬設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責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擔。轉讓期內如果發生因乙方轉讓違反安全消防規定、消防器材配備不齊全、安全管理混亂且不予整改的、或對于突發安全消防事件處置操作失當而造成經濟財產損失的,則視為乙方重大違約行為,乙方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及法律后果,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特別約定 。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處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注合同簽訂日期)、蓋章后生效,并且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安徽省·合肥市)依法公開合同,并附中標通知書、履約保證金繳納憑證等。
合同簽訂地點: 。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相關部門留存 份。
甲 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別提醒:潛在投標人查閱招標文件后,如參與投標,則需按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內通過相應電子交易系統完成投標信息的填寫。)
附件: 產權交易操作手冊.docx